执行

  • 2个月前 | 金刚王 | 21次围观
    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_死刑怀孕妇女适用什么法律_死刑怀孕后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第268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司法实践中,有的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又故意再次怀孕甚至多次怀孕以逃避监禁刑的惩处,对此类罪犯如何处理,有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应当收监执行刑罚。因为刑事诉讼法对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罪犯规定的是“可以”适用监外执行而不是“应当”,也就是说对此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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