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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女友 小宇_小宇的女朋友是谁_出借女友

5个月前 | 金刚王 | 40次围观

常言道:“勿贪小利,勿慕虚名。”虚名如泡影,弹指可破;小利如香饵,等人上钩。

案情回顾

小宇与小毛系同学关系,2021年1月的一天,小宇由于其征信问题,无法通过贷款审批,于是便联系了小毛,提出以小毛的名义贷款购买车辆用于出租赚取租金,二人约定由小毛支付首付款并偿还每月的贷款,两人遂签订了一份《分期付款协议》,同时小宇向小毛支付了7000元的好处费。小毛贷款提车后交由小宇占有使用,开始的3个月小宇都能按时向小毛支付按揭款,但3个月后,小宇却以生意不好没有钱为由不再支付车款,同时车辆也不知所踪。这时的小毛才恍然大悟自己“上当受骗”出借女友 小宇,于是将小宇诉至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案件审理中,法庭了解到小毛目前尚有18万余元的按揭款未偿还。而根据双方分期付款协议的约定,小宇若未按期支付按揭款就应当一次性将剩余按揭款向小毛付清,最终法院支持了小毛的诉请。

虽然法院判决支持了小毛的诉讼请求,但随之而来的是小毛既要面对小宇可能无法履行判决的风险又要面对金融机构施加给其的还贷压力。

(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法官点评

近年来,有类似案件频繁发生,多以支付一定的好处费为由,借用他人名义贷款,这种协议虽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具有很大的社会风险。在“买车人”拖欠、不偿还、无力偿还购车贷款的情况下,“出借人”往往会成为法律上的还款义务人,如果“买车人”恶意逃避,“出借人”还可能会“钱车两空”。所以结合到本案中,即便小毛通过诉讼向小宇主张了车款,若小宇无能力支付,小毛也只能自筹款项向他人清偿债务。这样的结果恰恰说明小毛仅仅是为了蝇头小利,既背负起了大量债务又可能导致自己的征信受损,无疑是贪小便宜吃大亏。

由于机动车具有特殊性,从保险的角度来说,如果“买车人”购车后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一旦车辆肇事发生交通事故,“出借人”作为肇事车辆的登记车主即投保义务人出借女友 小宇,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或者与侵权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出借人”与“买车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如伪造资料骗取贷款、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行为,则会因涉嫌违法犯罪被追究法律责任。

供稿:民事审判二庭(配图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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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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