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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妇女_妇联慰问贫困妇女简报_贫困妇女两癌救助

11个月前 | 金刚王 | 63次围观

贫困妇女

文化教育

救助机制

一,妇女贫困的类型和特点

我国少数民族贫困妇女群体可以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单亲特困母亲----这是妇女贫困研究普遍提及的贫困妇女群体。这部分人群多为离婚女性,据统计,中国离婚率达7%,而且还有每年递增的趋势[7]。印度经济学家吉他·中指出:“在家庭中,无论依据何种标准女户主家庭总是最贫困的。”[1]

失业女职工----失业是中国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必然出现的阶段性问题,其最直接的后果是导致失业者收入减少。近年来,我国大多数企业为提高经济效益,纷纷采取了减员增效、人员分流的措施,纺织、轻工、服务等行业大量裁员,给女性就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据劳动部门统计,截止到1997年,我国下岗失业职工1300万人。据抽样调查,女职工约占下岗人员数的59%[9]。

我国少数民族贫困妇女具有如下特点:

经济上的窘迫性----经济上的窘迫是我国少数贫困妇女的根本属性。她们在社会公认的物质生活指标体系中处于弱势。这集中表现在:经济收入上绝对或相对处于社会低层;消费结构中绝大部分或全部的收入用于食品,恩格尔系数较高;生活质量较低,使用廉价生活用品,文化、娱乐消费等缺乏;甚至导致学龄儿童失学。

家庭中的从属性----尽管妇女在家庭中的从属性是一个跨越了历史和地域的普遍性社会问题,但对于妇女贫困群体而言,她们在家庭中更加依附于经济收入高于她们的男性(包括丈夫或者成年儿子)。这种从属性表现为:在家庭分工中妇女承担与维持或延续日常生活有关的家庭内部劳动;在家庭重大活动的决策过程中缺乏话语权;在价值观念和社会道德取向上遵从成年男性的意志;甚至承受来自丈夫的暴力。

就业中的局限性----我国妇女主要是在边缘性劳动市场中从事服务和体力性工作,她们在职业结构体系中处于低下层次,充当劳动市场中的后备军,形成劳动市场的性别分隔格局。据统计,2000年全国女性从业人员的比重为38%,而在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女性的比例占到57%,在商业、餐饮业、社会服务业、文化教育业等行业也远远超过了平均数,而在采掘、建筑、交通等行业,又远远低于平均数,其中建筑业女性

的比重仅仅为18.5%[10]。除此之外,城市妇女工资水平普遍低于男性,这是我国少数民族妇女贫困的显著特点。

二,从女性主义视角看我国妇女贫困的原因

女性主义福利理论认为,妇女与劳动力市场的关系、妇女角色与家庭责任、妇女福利与家庭结构的关系是影响妇女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处于从属地位的重要影响因素。联系中国的实际,造成我国少数民族妇女贫困的直接原因是现代社会中市场机制和就业制度的性别取向,以及家庭内部的不平等。

首先,市场机制和就业制度的性别取向与我国妇女贫困现象密切相关。我国的市场机制和就业制度中存在着性别取向,这表现在劳动市场中妇女的低工资和就业岗位的性别分隔,即社会分工中的性别隔离。这种分隔与性别包括:(1)横向隔离,即男女在某一职业中的构成比例与其在全部劳动力人口中的比例不一致;(2)纵向隔离,即在几乎所有职业中,具有较高的技术、责任、地位和收入的职业上,存在着女性所占比例相对于男性不断下降的趋势;(3)工资的性别差异,根据《1998年人类发展报告》,我国女性的收入份额为38.1%,男性为61.9%[11]。性别取向的存在导致妇女经济收入偏低。研究表明,我国女性劳动力的行业分布倾向于平均工资较低的行业。而各行业间工资差距是逐年加大的[11]。这就让妇女长时间处于不利的地位。随着社会的转型,各行业引进了市场机制,政府对工资的控制越来越少,从而使不同性别的劳动者之间展开了直接的就业竞争。在这种情况下,人力资本积累(平均受教育年龄偏低、缺乏必要的经验等

处于劣势的妇女很难获得跟男性一样的职位和收入。这样,妇女的经济地位总是劣于男性,自然也加强了妇女对男性工资的依赖。一旦妇女脱离了她依赖的男性,她就很容易陷入贫困。即使在同一行业中,女性仍然处于弱势地位。一个普遍的现实是,企业中的高层绝大多数为男性,而党政机关中担任要职的领导也多为男性,女性干部的配备要以指标形式明确写入政策中方能保证。这种政策保护下的达标一方面表现了国家决策者对女性参政的重视,一方面却暗示了女性参政情况的不尽人意。男女两性的工资收入情况也存在差异,特别是在公司企业中,女性即使与男性从事同样的工作或担任相同的职务,工资水平也难以平等,因为传统的成本效益分析法大都表现了对男性生产价值的偏袒,女性的生产价值向来被视为是辅助性的。

其次,家庭内部的不平等加速了我国城市妇女贫困的发生。莫格哈登在《贫困女性化———有关概念和趋势的笔记》中指出,家庭内部的不平等现象表现为:(1)对家庭成员有不同的评价,女孩和已婚妇女的价值最低,年长者价值最高;(2)妇女家庭成员的工作,特别是家务劳动及在家中而为市场做的活计,得不到承认,也无价值;(3)家庭暴力:殴打妻子、虐待孩子等等。婚姻和家庭是妇女生活中两件最重要的事件,而且家庭总是为妇女提供最大数量的福利。因此,妇女在家庭中的状况完全可以决定她们的经济状况。家庭是什么呢?长期以来,依据欧美国家中的标准和有影响的家庭生活理论,家庭被认为是调节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一个适应性单位家庭是国家极少介入的典型私人生活领域[12]。按照结构功能主义家庭理论,无论她们经济状况如何,妇女的传统角色是母亲负责儿童教育,妻子和女儿是家庭中老年成员的主要照顾者[13]。当然,在中国,城市妇女的角色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她们始终逃脱不了传统角色的束缚。无论是多么能干或有学问的女性,一旦她们进入家庭,都自觉不自觉地扮演起她们“贤内助”的角色。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城市妇女进入劳动力市场,并找到她们的位置。但是,妇女在家庭中的劳动,如做饭,收拾房间,看孩子等,是不被社会经济生活所认可的。加之,她们在公共领域的劳动经济收入少于男性,所以妇女在经济状况上总是劣于男性,自然就更容易陷入贫困。

三,导致贫困地区妇女教育落后的原因

首先,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在封建社会里,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如今虽然人们的思想观念有所转变,我国把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来抓,但在农村,重男轻女现象仍然存在,它以不同形式表现出来,如弃女婴、迫使女性儿童少年早婚或在家搞副业、带孩子而中途辍学等。部分女童受教育的权利被人为地剥夺。认为女孩子长大要嫁人,农村所谓“男孩读书,女孩养猪”是她们的真实写照。

其次,经济转型时期的冲击,在市场经济的激流竞争中,刺激了部分农民的短期行为,认为向前看不如向钱看,认为读书不如赚钱来得快,少数家长没尽监护人的义务,让孩子放任自流,过早步入社会。不少农村女学生贪图眼前利益而主动辍学或家长迫使子女打工、经商致使中途辍学,一些偏、远、贫地区农村女学生的失学率有增无减。

最后,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部分家境贫穷的学童,因家庭经济条件差无力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而中途辍学,提早就业。另外,厌学抵触情绪的作梗,某些学校办学思想不端正、教育方法不当等,都会导致女生辍学、在校生流失。

四、对策与建议

1、营造有利于农村妇女受教育的良好环境。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妇女教育工作要给予重视和支持,要把提高农村妇女素质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从经济上、工作上多形式、多渠道地解决农村妇女受教育难的问题。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加强农村妇女教育工作列为新经济时代妇女工作的主要内容,多层次地为妇女受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及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学习的重要性和知识经济的挑战性,帮助农村妇女更新观念,自觉破除小农意识,从而提高农村妇女的整体素质。三是加强阵地建设。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各地的农村妇女文化活动场所,为农村妇女创造一个能够自由学习活动的场所。

2、健全有利于是农村妇女受教育的培训机制。各级政府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适合妇女特点的培训规划,要根据不同妇女的不同需求开展培训,注重培训的计划性和科学性、针对性和层次性、多样性和实效性。政府要从农业专项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充实农村妇女培训资金,努力改善培训学习条件、提高培训效果,为农村妇女受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3、找准有利于农村妇女受教育的有效方式。加强对农村妇女再教育,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另一方面要加强科技文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要求新求活求实,科技文化教育要力求做到“三个结合”。一要把农业、实用技术、教育结合起来;二是把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结合起来,要利用好农业科技大学、农民夜校、农函大等载体,建议把农村妇女教育纳入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系列。三要把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科技推广、农村妇女人才培训结合起来,综合利用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从而形成更大的工作合力。

4、以科技培训为载体,提高农村妇女科学技术水平。首先,针对当前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群体是中年农村妇女且她们文化水平偏低的现状,对这一部分女性进行科技培训,事实证明,农村妇女接受科技知识往往徘徊犹豫,她们接受科技知识的特点是“三分看书、七分看样”,因此要搞好科技示范基地,如示范户、示范村、示范园等,然后,再扩大到家家户户的策略较为可行。另外,是抓好农村妇女科技培训,加强农村使用技术的普及力度,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是培育一批学科技、用科技、靠科技致富的典型,通过认真培育、总结宣传典型,引导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身到学科技、用科技、依靠科技致富的道路上来;其次对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农村妇女可进行专业技术、市场信息和营销策略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她们在市场经济中的生存、竞争能力;再次,对具有较高文化水平和已经知识的更新和提高,注重对其进行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市场开拓意识和提高新农业科技等方面的培训,使之成为农村致富能手和带动农村妇女共同致富的领头雁。

5、以基础教育为抓手,提高农村妇女的学历水平。从基础教育宣传抓起,大力宣传《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使农村妇女群众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从身边因文化程度偏低而被坑蒙拐骗的鲜活事例教育抓起,使农村妇女群众感受到缺乏知识的危机感;从婚姻家庭破裂后直接受害者女性占多数的问题教育抓起,让农村妇女群众弄清楚没有知识、不懂法律造成失去自己权益的无奈和无助。只有加强女性学历教育,提高学历水平,女性才能最大程度地赢得自己,战胜自己,才能在家庭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

6,将性别意识纳入政策主流的重要性

性别意识是指从性别的角度观察和认识问题,并通过性别规划实现男女平等。将性别意识纳入政策主流是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的过程中,要考虑政策对男女两性的不同影响,并通过政策干预实现男女平等。现阶段,村民自治中将性别意识纳入政策主流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需要,一是公平配置农村政治资源的需要,二是村务管理和农村建设的需要。

(一)将性别意识纳入政策主流是公平配置政治资源的需要

妇女参政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妇女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妇女群体分享国家政治权利的前提和依据,妇女参政水平的高低是衡量国家发展与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尺度。然而,由于中国传统文化对女性的歧视和社会对女性的偏见,严重影响了妇女的政治参与,再加上农村治理中强者掌权的“力治”(依靠势力、权力甚至暴力进行治理)背景,加剧了农村妇女参政的难度。正是中国农村男权统治的文化氛围,造成了村落政治资源配置的不公正和村委会干部中性别比例而且随着村委会职数的减少和竞争的增强,女性在竞争中的劣势地位更加明显,进一步加剧了农村政治权力配置的不公正,在村务管理和重大事务的决策中几乎听不到女性的声音。所以,村委会选举中妇女当选比例低下主要是社会歧视和不公正造成的,与农村妇女的个体因素关系不大。如果不规定女性参政比例,只强调男女机会均等和公平竞争,农村妇女的民主权利就得不到保障。如果占人口半数以上的农村妇女的民主权利得不到保证,农村基层民主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政府必须审视现有立法和公共政策的缺陷,适当考虑女性的特殊环境,制定与妇女权益保护法相配套的公共政策,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中给妇女参政以必要的政策支持,并通过政策倾斜实现农村政治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妇女与男子享有同等的政治参与权利。

(二)将性别意识纳入政策主流是村务管理和

农村建设的需要

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代表全体村民的利益,作为占农村人口半数以上的妇女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力量,保证村委会中有适当女性对我国现代农村的发展意义重大。一是村委会成员中有适当比例的女性成员,可以保证村委会在村庄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因为只有妇女亲身参与到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才能为妇女的切身利益着想。同时还可以反映妇女心声、保护妇女权益、保证中央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村委会成员中有适当比例的女性成员,可以为村级组织提供更加充足的干部来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口流动,形成了“男性进城务工农业女性化”的特征,造成了党支部和村委会选举中的干部资源匮乏现象,甚至出现因村干部无合适人选而频繁换届的状况。这说明以男性为核心选举村委会成员的传统做法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农村发展的需要,应该引导村民将自己的选票投给有能力的农村妇女,实现妇女参政和村务管理的双赢。三是村委会成员中妇女占适当比例,有利于农村妇女利用其女性特质充分发挥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如温柔善良和耐心细致的天性更适合于现代农村社会治理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妇女在以发展特色产业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建设中,在以创建“文明家庭”和“文明村镇”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中,在以推进农村民主进程和监督村干部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文明建设中,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她们不但是家庭生活的主要建设者,也是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生力军

作用。

7,妇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力量,而妇女参政议政既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需要。新中国成立前,我国能够参政的妇女寥寥无几,走上高层领导岗位的更是屈指可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得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社会和家庭的各个方面都获得了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妇女干部参政人数由少到多,参政范围由点到面,妇女的地位实现了历史性变化。

有一句话说的好:伟大的社会变革没有妇女的参与是不可能实现的,社会的进步准确地说应以女性的社会地位来衡量。因此,强化和提高一个民族地区妇女的参政意识与政治地位,是该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体现。但是,毋庸讳言,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妇女自身条件所限贫困妇女,使女干部参政比例不大、参政范围不广,妇女干部的参政能力还远远不及男性,领导艺术方面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基层领导班子中更是存在有少数民族女干部相对减少的缺陷。种种现象表明,我区女干部的参政意识、参政能力都亟待需要全面的激活和提高。

那么如何才能在新形势下更有效地提高少数民族女干部的参政能力,较好地发挥她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特长和优势?这就要求社会各界要根据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干部的成长特点和规律,适当增加民族地区女干部培训指标,保证妇女干部在民族地区享受应有的权利。

一要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使男女平等意识进入决策主流,要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少数民族女干部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政策法规,鼓励和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竞争和民主管理,充分保障妇女的政治权力,消除人们对妇女干部参政议政的偏见和阻力。

二要建立健全培养选择女干部的工作机制,优化女干部管理的环境贫困妇女,努力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妇女干部队伍。要制定周密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机制,整合好民族地区妇女干部的人力资源,认真组织实施,在制度上保障妇女干部的参政权利。同时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送、使用妇女干部,不断提高妇女干部在各级领导参政议政中的比例。各级人大、政协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女代表、女委员比例较过去有所提高,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平等的竞争机制,为妇女干部参政提供广阔的空间。

三要发现和培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的少数民族女干部,为其积极搭建用人平台,重点培养使用。要把增强素质、提高能力作为培养妇女干部的首要任务,为她们良好的参政奠定基础。要加大学习培养力度,提高参政理论水平,增强她们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能力,提升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干部参政议政的层次和水平,形成各民族地区妇女干部参政议政的良好效果和有效途径。在少数民族地区针对性地开设女干部科学管理课程,对其进行知识和技能上的全方面培养锻炼。

四要妇女干部在参与现代化建设中要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全面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文化素质、道德修养和精神内涵。要牢牢把握时代脉搏,积极从女性特质上进行优化提高,努力使自己成为既有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又有适合新形势战略眼光、创新精神的领导者和先行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尽快实现由专能型向全能型转变。工作中踏实勤奋,摒弃虚荣,自尊、自强、自立,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与国家、与民族心连心,共命运,尽其所能为推进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而努力,为祖国的繁荣发展发挥真正女性半边天的作用。

小结:

少数民族妇女贫困是一个历史问题,更是一个社会现实,它有其孕育、生长乃至蔓延的土壤,但依靠政府运作、社会支持、学界努力,特别是女性精神的独立自主,少数民族妇女一定可以走出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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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化工4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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